问题 |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应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贷关系中,倘若贷款人与担保人均无法承担偿付贷款的法律责任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一旦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将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借贷纠纷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在此期间,贷款人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偿债义务,而担保人则应当为其承担的担保责任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贷款人和担保人均未主动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那么法院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实施限制高消费以及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执行措施。 如前所述,若贷款人和担保人确因经济困难,无法清偿债务,法院亦可能基于实际情况,暂停执行,待负债人具备履行能力之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 关于担保人无力履行还款约定的具体诉讼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呈交完备的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接着,人民法院应认真审查各位当事人提交的各类文件、材料,并决定是否给予正式立案受理; 收到正式立案通知的债权人,须将法院的起诉书副本及时传达至被告一方; 在等待被告收到起诉材料后,完成书面回应即答辩; 在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会参与法庭调查,展开质证与辩论环节,最后由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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