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或第三方能抵押哪些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实施的规定,债务人为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第三者有权进行处理的财产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经由依法实行登记审核后方可作为抵押:首先是建设于建筑物以及土地附着物之上的可能性;
其次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再者是海域使用权; 接下来是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质料及最终产出品; 此外还包括正在建设中的建筑物、船舶以及飞机等;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则是交通运输工具; 除了以上列举的各项外,再无任何其他法律条款或是行政规定对其进行禁止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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