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人找我担保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提供的担保分为一般责任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类,您需明确自己所承担的是何种保证责任。
对于一般责任保证而言,担保人为其赋予了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应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仅当债务人已履行但确实无法清偿时,方可请求担保人对剩余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中,债权人有权选择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承担任意比例的债务,甚至可要求担保人全额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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