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款者无力支付到期贷款之时,作为担保人所应负有的义务与责任,视乎所提供的担保形式而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普通保证,在此情形下,担保人有权在主债务纠纷未经法院审理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并且在债务人的财产已被依法强制执行依然不能清偿债务之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是连带保证,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直接请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无须先行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担保人所承担的具体责任范围及条件,均由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 若担保人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则可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但必须确保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倘若担保人为多人,且未对各自的保证份额作出约定,则各担保人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其中任意一位担保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