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年前帮别人担保贷款未还,担保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为借款人不还钱,你应该承担还钱责任。
1、因为已经有10年之久了,你先核实,你朋友的还款期限是什么时候,如果超过还款期限两年,你可以主张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而拒绝还钱; 2、如果你们约定过了保证的期限,超过保证期限,你可以主张已经过了保证期限,拒绝还钱,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那么就只有6个月的保证期,那么超过6个月可以拒绝还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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