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断开五个月,是否还可以补缴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医疗保险中断期间的补交期限超出了四个月,将无法实现补缴操作,此外,这还可能对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产生不利影响。
当参保员工停止缴纳医保费用后,他们需要重新开始以持续且不间断的形式进行缴纳医保费,并保证在12个月后再发生与报销条件相关的费用,这时,由统筹基金按照政策规定来向这些参保员工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将被保留在原先的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等到他们再次参保后,原先和后来的缴纳医保费年限可以累积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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