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医院花销怎么回家报销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诊完毕,并希望回到家乡进行相关费用的报销时,请务必携带好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及所有与此次就医过程相关的门诊病历等详细资料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报销流程。
若您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且选择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留院治疗的话,便可直接在医院端完成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 在此特别提醒,关于具体的报销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建议您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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