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处理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医疗纠纷时,当事人及其家属应当首先适时地搜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病例资料以及各类检验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接下来,他们有权利与涉事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针对此事展开平等且积极的沟通协商,以期明确双方各自所负有的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事宜。 倘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当事人便有权向当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由该部门组织权威的医学专家团队对此进行深入鉴定。 当然,对于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的当事人,仍保留拥有再次申请重新鉴定的权益。 此外,亦可视情况选择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化解这一纠纷。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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