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诽谤案件法院未能予以立案审理,您首先需明晰法院未能予以立案的内在原因。
这或许源于您所提交的证据尚显不足,抑或是未能满足立案所需的相关程序与条件等方面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尝试向法院咨询更为详细的不予立案之理由,然后据此向法院提出补充相关材料或完善相关手续的请求。 倘若您对法院的不立案决定持有异议,您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各类报案、控告、举报及自首的材料,应依照各自的管辖权限,迅速展开审查工作。 当经审查后发现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即立案处理; 反之,如认为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不予立案,同时还需将不立案的原因告知控告人。 若控告人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可依法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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