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罪成立要哪些条件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要想让猥亵罪得以成立,至少须得满足如下四项基本条件:首先,行为实施者必须采取暴力、恐吓或其它非法手段来强制性地对他人进行猥亵或对女性进行侮辱;
其次,行为实施者的举止行为应当始终针对具体的某个人,即他所猥亵和侮辱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他人或是妇女; 再次,行为实施者的行为必须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其行为并非建立在被害者自愿同意的基础之上; 最后,行为实施者的行为必须达到“猥亵”的严重程度,这意味着其行为不仅是轻微的不当行为,更是具有性侵犯性质的严重违法行为。 若行为实施者在公共场合公然犯下此等罪行,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又或者其猥亵的对象为未成年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那么其将面临最高可达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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