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地公安机关未对您所受诽谤行为予以立案审理,您可采取下列程序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是申请复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在您投诉后,若公安机关以不符合立案条件为由拒绝立案处理,您有权要求其进行复议。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重新审视您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据此作出是否立案的最终决定;其次,若公安机关仍坚持不予立案,但您手中掌握着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了诽谤,那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例如尚未严重干扰社会公共秩序等),您作为受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请求司法机构介入调查并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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