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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期药品不足50元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分类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过期药品价值低于或等于五十元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其处理原则包括:
首先,依法对相关过期药品予以充公,同时不允许违法者保留非法所得。
其次,需要进行相关罚金的支付:
应由过期药品的市场价格乘以十倍至二十倍不等的系数,作为罚金额度。
第三,对于因个体工商户擅自销售过期药品所产生的货值额低于或等于五十元人民币,但超过了一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应按照一万元人民币作为罚金额度。
此外,若出现情节较为严重的现象,包括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情况,相关部门可依法要求药品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停止营业,甚至吊销其药品批准文书,药品生产资质证书,药品经营资质证书,以及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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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0: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