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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八点小孩跑楼上说灯都震的响有责任吗
分类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孩子在白天进行跑跳运动时,其产生的音量若是超越了一定程度,便可视为噪声对他人的侵扰:
1、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在居住区域内,白日期间户外环境所允许的噪音级别应以50分贝为上限,若实际数值超过这一标准,即可被界定为噪声污染;
2、而针对夜间时间段(自晚上22点起至次日清晨6点前)的情况而言,只要噪音水平超过40分贝,即构成扰民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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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8: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