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暂时居住证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报程序详情如下:首先请您亲临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派出所,或是依附于公安机关指导之下开设的社区服务机构,递交以下必要申请资料:包括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个人照片以及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就业情况、当前就读状况等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为了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您需要提供能够体现本人身份证件真实性的原始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是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并且配合进行数码照相取证以便完成居住证的办理。 再次,这份申请将被送往您所在区域的街道办事处、乡镇行政单位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申报地点就在您居住地区域所属的街道事务受理中心或者是镇上(乡里)设立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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