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如何办理暂时居住证
分类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申报程序详情如下:首先请您亲临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派出所,或是依附于公安机关指导之下开设的社区服务机构,递交以下必要申请资料:包括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个人照片以及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就业情况、当前就读状况等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为了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您需要提供能够体现本人身份证件真实性的原始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是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并且配合进行数码照相取证以便完成居住证的办理。
再次,这份申请将被送往您所在区域的街道办事处、乡镇行政单位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申报地点就在您居住地区域所属的街道事务受理中心或者是镇上(乡里)设立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9: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