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飞机摔坏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损害赔偿-运输损害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确保航班运营安全与经济效益,所有类型的航空器均需配置适当的责任保险,其覆盖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机身险种,即对在飞行过程中或是在起升和降落阶段,甚至于停放在地面时可能导致的航空器及其附属设备意外损害或破坏进行保障; 其次是第三者责任险种,这种保险针对的是由航空器本身或是从航空器上脱落的人员、物品引发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最后是旅客法定责任险种,该险种主要针对的是乘客在搭乘或进出航空器过程中所遭遇的意外事故,从而导致的旅客人身伤害或者所携带及已办理托运手续的行李、物品的损失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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