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在校内摔伤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您需要与校方进行主动而富有成效的沟通,详尽地阐述出您对于赔偿标准所持有的独特见解及相关理由。
如果经过多次艰辛的沟通之后依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向相应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状况,并提出请他们积极参与协调的请求。 倘若以上措施仍然未能解决问题,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尽可能地搜集到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的实景照片、全面的医疗检查记录、有关人员的证言证词等等,以便于有力地证明学生受伤这一事实的真相以及校方在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忽或过失。 最后,您可以提起诉讼并将所有这些证据递交至法院,然后我们相信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作出公正的裁决,为您确定一个合理且公正的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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