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寄宿学校孩子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成年子女在学校遭受意外伤害,学校在此过程中理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者在幼儿园、学校或相似性质的教育机构就读及生活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该等教育机构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若教育机构能够出示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其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此类纠纷,我们建议双方进行积极的协商,以便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若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行使起诉权益,亦可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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