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在幼儿园脸被弄伤了,谁负责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孩子在幼儿时期遭受伤害,幼儿园大多是需要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政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于幼儿园、学校等场所学习期间受伤,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 当然,若幼儿园能够证明其已尽到教育及管理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免除责任。 另外,如伤害并非由幼儿园因素导致,他们在担责之后,仍有权利向伤害行为人索赔。 至于最终的责任认定及赔偿金额,还需综合考虑各个因素并提供充分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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