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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怎么确定,有没有法律依据
分类 损害赔偿-公共安全
解答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确定。
具体的时间以所在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为准。
临时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则是不确定的,在出现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大会情形时召开。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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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5: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