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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法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拥有以下四个重要的构成要素:
首先,犯罪客体方面。
此种犯罪类型侵犯的主要对象是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这两个不同层面的权益。
其次,在客观表象中,这种犯罪行为通常会表现在非法的食品生产与销售环节,具体形式就是在国家制定的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下,在生产和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有毒的非食品原料或是销售存在毒害风险的食品的行为。
再次,关于犯罪主体的认定。
该罪名的实施者适应于所有满足刑事责任条件的自然人和任何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这其中不仅涵盖了合法的食品生产商、经销商,同样也包容了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最后,对于犯罪意图的考量也是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
在此类案件中,行为人通常具备一定程度上的主观恶意性,多以谋取非法利润为主要动机。
需要注意的是,过失造成的后果不能被视为该罪名的成立内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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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