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货混装怎么定义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人货混装行为,实际上指的就是在运输人或物品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精神,让承载人员或物品的空间混合使用,进而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实际上来讲,这种违规操作的方式还挺多样化的,比如,卡车上不仅仅装了满满当当的货物,甚至连驾驶员或者乘客都会坐进去;或者是,客车在行驶的过程中,不仅搭载了乘客,还有超过额定标准的货物。除了这些常见的违规行为外,如果车内的人和物并未妥善安置,货物出现滑动、晃动甚至脱落等现象,同样会被判定为人货混装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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