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上买东西不给退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商家将商品瑕疵强加于顾客以致导致信件在后续不再被及时反馈或修改,建议您采用如下方法进行维权:
首先,尝试与有关的经营实体进行充分而深入的讨论并达成和解; 其次,可请求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或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组建的其它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再次,可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可根据之前与经营商所达成的仲裁协议,请准仲裁机构协助进行仲裁; 最后,如消费者认为与商家就商品质量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消费者也有权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常的情况下,仅仅通过讨论沟通的方式并不能有效解决这类纠纷,此时最佳策略则是采取投诉甚至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涉及到的商品交易额较大者,寻求专业讲师的法律援助可能更为有利。在消费者以“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政策”为理由发起退款流程之时,商家实际上是无法轻易拒绝的。如果在该消费者提出退款申请后的72小时之内,商家未能对其回应,那么系统将自动默认双方已达成了退货协议。但反之,如消费者并未以上述理由发起退款流程,则商家便得以行使拒绝权。如果买卖双方最终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消费者便可在提出退款申请后的72小时内申请官方客服人员协助处理此事。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卖家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与当事人的约定进行退货,或者要求卖家更换、修理。没有国家规定或与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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