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协议保护法关于降价赔偿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降价行为涉嫌对消费者权益构成侵害的情况,消费者有权与经营者进行友好协商,并可要求其赔偿所遭受的损失或损害;倘若消费者不愿进行私下谈判或无法达成明确共识和解决方案,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寻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设立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其它调解机构来协调解决,或者向具有职权管辖权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又或者依照已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后,若前述诸种方式仍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还可选择向负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以求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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