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销售过期食品可能面临的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销售过期食品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即因销售过期食品所获得的非法利益。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包括用于生产、销售过期食品的工具、设备、原料等,都将被没收。 罚款: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销售过期食品的罚款数额有所不同。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将被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吊销许可证:如果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情节严重,可以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法律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还可能涉及赔偿消费者损失、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等责任。 如果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对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处罚措施的具体适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销售过期食品不仅违反法律法规,也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公众健康,应当坚决制止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七)生产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八)生产经营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九)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污染食用农产品的种养殖、加工、销售行为; (十)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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