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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贪污罪的罚金怎么交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以及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贪污型犯罪者所应负担的罚金,必须在法院判决所确定的期限之内,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缴纳。
若逾期未予缴纳,则将由国家强制力予以征收。
倘若无法全额支付罚金,那么人民法院在任何时间点上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时,都有权随时进行追缴。
如因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而导致实际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罚金,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可以适当延长缴纳期限、适度降低罚金数额,甚至可以依法予以豁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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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