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费纠纷的法院管辖问题,相关规定较为明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一般管辖原则 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此类案件。 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然而,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特殊情况 在涉及追索抚养费等身份关系的案件中,有时会出现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 此时,原告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便利程度,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出于便于执行等因素的考虑,还可能存在协议管辖等特殊情形。 不过,这种协议管辖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随意约定,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以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总之,当遇到抚养费纠纷时,当事人需要仔细分析具体情况,准确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样才能保证案件顺利地进行审理和裁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孩子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小朱欲起诉小李,小李户籍在甲市,但因工作长期居住在乙市且超过一年。小朱不确定该向甲市还是乙市法院起诉,且听闻还可能有其他管辖情况,这成为案件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小李户籍在甲市,甲市法院本有管辖权,但小李在乙市连续居住超一年,乙市为其经常居住地,此时乙市法院有管辖权。 2、若存在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特殊情况,小朱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若有协议管辖,需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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