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5岁车祸一级伤残赔多少钱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65岁遭遇车祸且被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情况下,其赔偿项目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关于残疾赔偿金,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来计算的。 从定残之日起,按照二十年进行计算。 然而,倘若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那么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就会减少一年;要是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则按照五年来计算。 倘若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000元,在假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前提下,残疾赔偿金大约为40000×20×100%=800000元。 当然,除了残疾赔偿金之外,其他费用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计算。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最终的具体赔偿金额并非仅仅取决于上述因素,还必须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比如责任的划分情况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等诸多因素。 只有全面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准确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案情回顾: 小朱65岁,遭遇车祸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小朱向小李索要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关于残疾赔偿金计算出现争议,小朱认为应按20年计算80万,小李则指出小朱65岁,应减少计算年限,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65岁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确实应减少,小朱要求按20年计算不合理。 2、赔偿金额不能仅依据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还需综合责任划分、当地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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