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才算动手打人的行为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法律范畴内的“动手打人”这一概念,其通常是指一方出于攻击性或侵犯性的目的,利用各种肢体动作对另一方的身体实施直接且具有侵害性的接触、打击、推搡以及拉扯等行为。
例如,公开地挥舞拳头殴打他人身体,运用脚部进行踢踏,或是以大力推搡使对方失去平衡从而摔倒等等。 然而,并不是所有形式的肢体接触均可定义为“动手打人”的范畴。 一般的、非故意的接触,通常没有被视为此类行为。 在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动手打人”时,我们需要全面评估行为人主观意图、动作所含力度及其所引起的具体后果等等诸多因素。 倘若该行为引发了轻微伤及以上的损害程度,则有可能会涉及到治安处罚乃至刑事犯罪的问题; 而即使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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