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才会赔偿精神损失费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精神损害赔偿通常会出现在如下五种情况之中:
保护人身权益之所需,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方面;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由于侵权行为而永久性地丧失或遭到毁灭性的损坏; 侵权行为造成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被非法监护并予以脱离,从而给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损害; 以及因侵权行为直接引发受害人精神上的创伤,从而导致正在遭受或已经经历长期失眠、焦虑等严重负面心理状态,对正常生活产生了极大影响; 最后是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方面的权利受到侵犯,死者的近亲属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然而,是否实行赔偿以及赔偿的金额具体有多少,需要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失程度、侵权行为的手段、实施的场所、行为的方式以及最终造成的后果等诸多因素进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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