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抓刑事拘留可以赔偿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当事人在刑事拘禁过程中遭受了误解并倍受损失,他们依法享有提请赔偿的权益。
倘若犯罪嫌疑人在拘禁期间遭到不当待遇,导致其宪法赋予的自由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其便具有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法定权益。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的明文规定:"对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应设施的工作人员,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员工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有任何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都拥有获取赔偿的正当权力。 "具体而言,赔偿金的范围应当涵盖造成个人自由权利受损,以及因其身体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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