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级伤残多少钱赔偿标准江苏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江苏区域内,对造成十级伤残的民事责任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赔偿内容一般涉及到医疗费用、误工期间所需的工资收入损失补偿、护理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的报酬以及残疾人身损害赔偿等几大部分。
关于残疾人身损害赔偿这部分,通常是依据其所在地的法院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头一年度里城镇所有居民可用作度支消费或是农民人维持家庭生活所需的经济收入的平均水平来设定标准,从确认伤残等级的日期开始算起,以二十周年作为计龄单位进行计算。 不过对于那些超过六十周岁的受损者来说,每再增加一个年龄的倍数,计算出的赔偿比例就会相应地降低一年; 若是损伤者年过七十五周岁,则需用五年时间来计算赔偿金额。 而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百分之十。 举例来说,如果受害方当事人尚未超过六十周岁,其所在地区的城镇所有居民可用作度支消费的平均水平为每年五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依据相关计算方法估算出来的残疾赔偿数额大约将达到十万元人民币左右(即每年五万元人民币×二十年×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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