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残人赔偿38万怎么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若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侵犯者必须给付损伤者一系列合理的经济补偿,如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贴费等等,同时也需负担因受伤所带来的工作收入暂时降低的代价。
若致伤之情形严重至导致受损伤者失去双腿或双臂等严重残疾时,侵权人除需支付前述所有补偿外,还需额外赔偿协助用具及损残赔偿金两项款项。 就损伤者而言,如遭撞击而致残疾,可据此向侵权人索取以上所有补偿。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则需依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计算,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误工损失、辅助器具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往往由受害方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实际发生的费用,然后经过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决。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若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残疾,侵权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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