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诉讼的律师费应由哪方承担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保障受害者在遭受人身损害后的权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详尽周全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此项法规明确指出,当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并就医治疗时,无论是用于支付问诊费用、治疗费用或药品费的各种款项,还是由于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都应得到赔偿义务人的全额赔偿。 同时,若受害者不幸受伤致残,所产生的增加日常生活所需之必要费用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因康复护理及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同样应得到赔偿义务人相应的赔偿。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不幸逝去的受害者,除了应当根据抢救与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赔偿之外,更应全额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者的亲属为了办理丧葬事宜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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