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理厂出事故保险拒赔起诉书怎么写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涉及赔偿问题的诉讼中,原告应当以自身作为受损害的权益享有者的法律地位出现,并提供受损害主体个人信息,包括详细的出生日期、性别、族裔、工作单位、现居住地以及联系方式等重要内容。对于涉及单位财产损失的病例,原告应是该财产的合法拥有者。而在涉及死亡案件的诉讼中,受损害的权益享有者应为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们,他们将成为共同原告,其个人信息如前文所述进行填写即可。
2、在同一诉讼中所涉及的被告人应当是承担赔偿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3、在诉讼请求中,应当明确提出具体的赔偿要求,具体的赔偿项目可以参考本网站的诉讼指导栏目中的交通事故计算表格。 4、事实与理由部分,可以依据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真实情况进行描述,或者根据自己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阐述。同时,还需注明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结果、受害方的治疗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支付款项的情况、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相关事实。 5、在诉状的结尾部分,应当由赔偿权益享有者亲自签字或加盖印章。如果是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应当由受害人亲自签署;如果是涉及死亡的案件,应当由作为死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署;如果是单位作为原告,则应当由单位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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