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期限之内,倘若被保人士遭受了意外伤害事件,并且意外伤害成为直接致死或致残的原因,或者在一段特定时间内(通常规定为180日)由于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产生医疗费用等情况,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规定进行理赔或支付相关费用。一般而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务必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着客观真实、偶然突然以及无法预知的意外事故发生; 其次,受害者必须因为此次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伤残后果; 最后,受害者受伤害的原因与意外事故的发生之间必须具备内在且必然的关联性。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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