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户口能迁回娘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婚姻关系解除,那么女性公民是有权将其户籍从丈夫所在区域迁回归属自己的家庭所在地的。详细的迁移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离婚之后,女性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离婚证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原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并申请进行户口迁移事项。 其次,公民若计划离开户籍所在管辖地域,本人或者户主应当提前向户籍登记机关递交迁出登记申请,以获得相应的迁出证明以及注销户口记录。 第三,在原居所地户籍管理机构接收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会对申请人的户口信息进行重新打印,同时为当事人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件。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并非强制性的,而是可选择性的,因此,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户口是无法直接迁移的,而仅仅能进行户口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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