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身份证不见了去补办一张之后丢失那张又见可还可以用吗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您成功补办身份证之后,如果又重新发现了原本遗失的那张身份证,理论上确实是还可以继续正常使用的。
然而,我们必须明白,若不幸在新的身份证领取后,原有的身份证明一定要立即上交给相关的身份证管理机关。
原因在于,新旧两张身份证上的信息有可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若是执意使用原先那张证件,反而会带来不必要的困扰与不便之处。
尽管您确实已经寻回了先前遗忘的身份证,但是它上面的相片、有效期以及其他关键的个人信息却和最新的户籍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不符,如此一来,有一些政府或公共机构也许就无法顺利为您提供服务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8: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