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可以去医院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之前,家长需要先详细阅读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登记表。
新生儿姓名需严格遵照家长在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进行打印。 在此要特别强调的是,一经打印和签发,出生证明上的任何信息都将无法再进行修改。 医院并无对他人姓名擅自修改的权限。 出生医学证明包含三部分(正页、副页、存根页),这三者为一个完整的整体,不得随意裁减或更改其样式。 其中,医院会将签发后的存根页自行剪下保留;而副页则需要在上户口之时由派出所剪下,并粘贴在入户申请书中的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粘贴处,以供派出所保存。 因此,户口簿上所记录的新生儿姓名应当与出生证明上的信息保持一致。 如果家长希望更改新生儿姓名,可以携带出生证明前往派出所完成户口登记手续之后,在派出所的户籍部门进行相应的更名手续。 这样的话,出生证明上的原有姓名就成为了新生儿的曾用名,不会对其正常使用造成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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