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赖着不迁户口有办法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当双方的婚姻关系得以解除后,其中一方若仍拒绝从其原户口中迁出,作为户主一方的当事人有权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经过法庭认证的离婚证书以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等全部材料,前去其户籍所在的公安机关咨询并向相关负责人详细阐述自身面临困局,提出为对方实行户口迁移或者划分户口的具体主张与请求,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和履行。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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