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外地身份证在哪里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所在地具备相关条件,您便可亲自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所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并签署《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同时,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证件工本费。 针对更换证件的申请者,仅需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而对于需要补充证件的申请者而言,提供户口本或者居住证即可。 待异地服务点接受并处理了您的居民身份证换领或补领申请之后,他们会立即将您的申请信息传输给位于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在收到信息后,应及时对其进行审核和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经过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作以及核验发放工作,并且在完成上述流程后,申请者需要凭借领证回执前来受理地点领取新证件。 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注意,在领取新的证件时不要忘记交还原来过期的证件。 如同户口所在地一样,当您在异地进行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时,只需要支付证件工本费,不会产生额外的任何费用。 如果您所持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更换,那么将会收取您二十元的证件工本费;反之,如果您的证件因为损坏需要换领,或者不慎丢失,则需要支付四十元的证件工本费。 自您提交申请日期开始计算,公安机关通常会在六十天之内为您发放新的居民身份证,但在某些交通不便的地域,办理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三十日。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个别区域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形适当缩短制证周期。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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