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申领人务必亲自前往当地公安局进行居民身份证影像资料的抓拍,同时需在现场进行指纹采集的程序。
2.首先,申领者需要认真严谨地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后依据相关规范,支付相关证件费用的工本费。 对于需要更换身份证件的人士来说,必须提供已有的身份证作为参考;而对于选择补办证件的人员来说,则需出示相应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明作为依据。 3.在受理点接收到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立即将所接收的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输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在的公安机关。 紧接着,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会迅速对上述信息进行严格仔细的审核和签发。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步骤是由受理点负责执行,与个人申请无关。 4.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接收到经过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之后,应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着手制作新的身份证件以及进行核实验收工作,最后将这些新的身份证件发放给申请人。 当选择更改证件时,申请人在领取新证件时需交还原始的证件以方便进一步处理。 5.按照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有责任在公民提出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之内发放他们所需的身份证件,而那些具备条件的地区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制发证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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