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属于直系亲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直系亲属的范畴涵盖了配偶、双方的父母(公公婆婆及岳父岳母)、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年龄较大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或孙女以及他们的配偶、曾祖父母以及曾外祖父母。
亲属关系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两大类别。 纯种血亲意指的是彼此间存在着直接血源联系的亲人,包含了两大部分,即本身亲自生养出来以及由自身繁殖出来的那两部分血亲。 其中,从本身亲自生养出来的血亲,也就是生育自身的那几代血亲,比如父母、祖父母等等;而从自身繁殖出来的血亲,也就是已经生育出自己后代的那部分亲人,如同样是子女、孙子或孙女等等。 而直系姻亲则是指配偶的直系血亲,它们包括了儿媳与公公婆婆之间、女婿与岳父岳母之间的关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第(六)款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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