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同居给她转的钱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恋爱同居期间的转账事宜,得着重看转账的性质以及目的。
其一,如果转账是出于赠与的行为,像是表达爱意,或者是作为节日礼物之类的,一般来讲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因为这本身就带有赠与的意味,是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 其二,倘若转账有着明确约定的是借款,又或者是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像房租、水电费这类,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那么就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比如,一方清楚地告知另一方这是借款,或者有转账记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款项确实是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就具备了要求返还的条件,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主张要求返还的。 要是双方对转账的性质产生了争议,那往往就需要借助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了。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综合各种因素进行细致的判断和公正的裁决,以确定转账的性质以及是否应该返还等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恋爱同居期间有多次转账行为。分手后,小朱要求小李返还转账款项,小李拒绝。小朱认为转账是借款及共同生活支出,有转账记录为证,小李则称这些转账是小朱表达爱意的赠与。双方对转账性质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小朱决定起诉。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转账时明确为借款,如聊天记录显示小朱告知是借款,按照规定小李应返还。 2、若转账是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且小朱有证据证明,如房租水电的分担记录等,小李也应返还相应款项;若小朱无法证明转账性质不是赠与,小李无需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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