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在离婚时是否能要求赔偿,这得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如果男方出现了重婚这种情况,也就是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或者与他人同居,即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又或者实施了家庭暴力,对女方的身体造成伤害; 还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 在这些情况下,女方是有权向男方请求赔偿的。 赔偿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是物质损害赔偿,像男方的过错行为给女方造成的诸如房产、车辆等财产的损失都可以涵盖在内; 二是精神损害赔偿,这是用来抚慰女方因男方的过错行为而遭受的精神上的创伤,让女方在精神上能得到一定的慰藉。 不过,女方必须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男方确实存在上述的过错行为,要是没有证据,那很可能就无法获得赔偿。 所以,女方一定要依据具体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仔细地去判断自己是否有权要求离婚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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