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同居经济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恋爱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通常遵循公平与自愿的准则为准则。
若双方共同分担日常生活所需的各项开支,如租金、水电气费等,在无任何书面协议加以约束的前提之下,基本上可以依据双方的实际支付款额和获得利益的多少来决定彼此间的权益份额。 倘若其中某一方对于另一方给予了相对较大的资金支援,并且并未明示此为赠与行为,那么这种行为或许将被认定为借贷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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