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界定分居时间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分居时间的界定,我们往往会将其定义为当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实际上无法再维持同居关系,且在经济、生活以及其他各类事务上均已失去了相互扶持之情时作为主要判断依据。
这就意味着夫妇二人须各自自主地进行生活安排,不再共享住所,同时还需停止履行并承担夫妻之间所应享有的各项权益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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