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解除程序中,当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之时,往往需对众多相关要素进行全面权衡。
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男方是否涉嫌出现重婚行为、与他人缔结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行径、存在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之严重过失。 若男方确有以上列举之不当行为,法官将依据其过错程度、所导致的伤害后果以及男方的经济承受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最终裁定赔偿金额。 一般而言,此类赔偿金的额度不会过于高昂,大致范围可能介于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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