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轨的民法典律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当配偶间出现与他人共同居住或以婚姻为幌子进行类似于同居的行为时,便可判定其涉及到了所谓的“与他人同居”问题,这个问题无疑被划定为法定过错行为之列。
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 若有过错方存在出轨行为,通常会被业内视为与他人同居现象的一种表现形式,除非经过法庭的详细分析确认,认为此举并不符合“与他人同居”的门槛条件,亦或是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其他类型过错范畴。 倘若法庭最终判定出轨行为确实构成了“与他人同居”,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依据上述条款向有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诉求。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实际判决过程中还需综合考虑到案件的诸多细节因素,如双方的过错程度、实际损害的发生状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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