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些要点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法规条例指出:
若由于一方存在诸如重婚行为; 与他/她人同居现象; 实施家庭暴力行径; 刻薄对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 或者是存在其他重大过失等异常情况,从而直接导致了婚姻破裂的局面,无辜受害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列出任何可能引发离婚的特定条件: 只要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无过错方都有权依法提起赔偿请求: 其一,重婚行为; 其二,与他/她人同居生活; 其三,实施家庭暴力; 其四,残忍对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其五,以及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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