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该怎样解除 |
分类 | 婚姻家庭-婚前调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构成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如果不属于事实婚姻的,则是同居关系,不需要特殊的手续,随时可以解除关系。 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会按事实婚姻处理。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 规定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